现在还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吗?最新回应来了******
今天(1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要点如下↓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外媒:RCEP增进互信化解分歧******
参考消息网1月4日报道 澳大利亚东亚论坛网站1月3日刊登题为《RCEP的好处延伸到经济合作之外》的文章,全文摘编如下:
被视为世界上最大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之一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该协定涵盖了全世界30%的人口。
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上存在明显差异的15个参与国在七年的谈判中设法弥合分歧。
RCEP谈判是又一个例子,再次证明了建设性接触对于国家之间建立相互理解和弥合分歧的重要性。在以东盟为中心的原则下进行的谈判提供了一个平台,以制定规则和程序,帮助各方——无论大小——调整其目标。
这种“动态平衡”所促成的协定带来了灵活性,而又不会损害承诺,同时为合作提供了空间,以缩小在协议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的分歧。
经济和技术合作也可以成为各方建立相互理解、促进协作、缓和潜在紧张关系的平台。
正如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冯慧兰2019年在东亚论坛上所言,RCEP的经济安全将有助于加强该地区的政治安全。
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RCEP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遏制潜在的冲突,从而将精力集中在提升RCEP成员国公民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福祉的共同目标上。